重庆收账公司​夫妻只有一方在借单上签名,可否认定为共同债款?

重庆收账公司夫妻只有一方在借单上签名,可否认定为共同债款?

 问:告贷时夫妻两边都在场,但只有一人在借单上签名,其配偶有责任偿还吗?

 律师回答: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夫妻一方未在借单上签名,债权人应当证明该款系用于债款人家庭共同生产经营和日子,不然,未签名的一方不承担还款责任。

 律师提示:借单上一定要有夫妻两边签名,特别是有偿还才能的一方。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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