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偿还同一债权人债款的次序

重庆收账公司偿还同一债权人债款的次序

 债款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款,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款;几项债款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许担保数额最少的债款;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款担负较重的债款;担负相同的,按照债款到期的先后次序抵充;到期时刻相同的,按份额抵充。可是,债权人与债款人对清偿的债款或许清偿抵充次序有约好的在外。

 债款人除主债款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款时,而且当事人没有约好的,按照下列次序抵充:(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2)利息;(3)主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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