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债务人正在被其他案子强制实行,因资不抵债自己的案子被终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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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五百零六条规定,“被实行人为公民或许其他安排,在实行程序初步后,被实行人的其他现已取得实行依据的债务人发现被实行人的工业不能清偿一切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恳求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住的工业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务人,可以直接恳求参与分配,建议优先受偿权。”
参与分配制度是被实行人作为公民或许其他安排,在实行程序初步后,被实行人的其他现已取得实行依据的债务人发现被实行人的工业不能清偿一切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恳求参与分配的一项制度。债务人恳重庆收账公司求参与分配,需要同时满意四个条件:
1、被实行人系自然人或许非法人安排;
2、债务人已取得实行依据;
3、在实行程序初步后,被实行人的工业实行结束前,债务人向实行法院提交参与分配恳求书;
4、债务人作为恳求实行人的案子因被实行人无工业可供实行已结束本次实行程序。
也就是说,在法院实行过程中,债务人的案子因被实行人无工业可供实行,被裁决结束本次实行程序。若债务人发现法院在实行被实行人其他案子过程中已冻住、扣划了债务人的银行存款等,债务人可向另案实行法官恳求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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